从十月一日起,各大央企将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设立首席合规官。这是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与世界一流企业的接轨。设立的首席合规官意味着未来公司的投资决策是终身追究制。办法明确规定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这主要是不增加领导职数。
以推动央企强化合规管理。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了今后央企将设立“首席合规官”一职,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兼任,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并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履行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另外,比如董事会有合规性方面的制度安排,董事长有合规性方面的制度要求,经营层有合规性方面的制度约束,企业还有总法律顾问,有政策法规机构。有各种为企业有偿服务的律师,有各种合规性的把关环节,还要设一个首席合规官,即便不是多此一举,也是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在总法律顾问身上再按一个首席合规官的头衔,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如果合规性需要用新头衔来实现,那恰恰证明企业的制度是没有发挥作用的,需要解决的是检查企业制度的执行情况,而不是用增加新的头衔来解决合规性差的问题。
总结:合规首席官其实这个职位在外企比较看重,现在国企设立这一职位说明我国在法治到企业这一块推进了先期在外资垄断市场领域,进入到中国的企业,重视的就是合规,一是自我对该国法律的尊重,二是,满足企业自我的发展,不至于因某些原因被提出,丢失这么大一块蛋糕。
能够加强管理,能够防止一些违法事件的发生,而且能够加强对于央企的调查,并且能够去对经营管理进行更好的审核,也能够保障企业的发展。
能够培养出更好的复合型人才,而且能够增加一些职业岗位,能够培养更好的企业管理者,也能够推动企业的发展,能够提出明确的意见,能够更好的审查。
可以对很多的企业的发展,环境,监管,职责进行一定的推动作用,可以让企业发展的更好。